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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的工伤认定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2 18:23:26 人浏览

导读:

要保护自己的工伤认定权益,应当自受到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有伤残的,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何保护自己的工伤认定权益

  1.自受事故伤害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伤情稳定后,若受伤严重构成伤残的,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3.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员工因为工伤不上班工资怎样算

  员工因为工伤不上班工资的计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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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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