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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属于劳动争议处理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7 01:32:4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公平原则等。能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是当地的劳动局、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企业的公会以及还有人民法院等。

  一、什么属于劳动争议处理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有以下这些:

  1.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

  2.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

  3.合法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适用的重要原则,也是劳动争议工作处理的准则。

  4.公正原则劳动关系的特征决定劳动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坚持公正原则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原则。

  二、哪些机构能解决劳动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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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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