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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是否需要有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4 11:19:41 人浏览

导读:

购销合同一般是需要有期限的,一般是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同约定的。如果没做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购销合同一般是为了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给对方然后由对方支付价款而订立的。

  一、购销合同是否需要有期限

  购销合同不是一定要有期限限制,但是通常会约定一个期限。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签订购销合同时,当事人一般要约定合同履行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购销合同盖业务专用章是否有效吗

  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一般情况下是有效,如果该业务专用章是私刻的,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除外。所以,要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印章备案情况,以证明该印章是否合法有效,从而证明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法律快车提醒您,即使业务专用章未备案,对方当事人也不认可,如果合同上有对方工作人员作为签约代表也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购销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发货单、收货单能证明对方当事人收了货,通过履行证明合同效力。

  三、采购协议和购销合同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采购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是采购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了生产或经营,采购原材料或产品而与他人订立的合同,而购销合同是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给对方,由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二者的合同标的不同。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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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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