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口头订立合同效力如何
导读: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口头合同是法律所承认的一种合同的表现形式,所以口头形式所订立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则也为合同。事实上口头形式因其较为简单便捷的特点在时间中被广泛应用,是最普遍采用的合同订立方式,我们线下买卖物品通常都是通过口头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但对于通过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存在举证的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面临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举证的风险。
下列情形不适用口头合同:
1.法律法规明确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2.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巨大,签订口头合同风险较大的合同;
4.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订立口头合同应注意如下事项: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4.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5.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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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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