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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需要纳税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11:13:49 人浏览

导读:

夫妻间房产赠与是不需要纳税的。因为夫妻间的房屋可能属于共同财产,然后是变为了个人财产,就不是正式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夫妻之间房产的赠与不需要纳税。

  一、夫妻间房产赠与是否需要纳税费用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的赠与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夫妻之间赠与的房产不需要交税。

  二、房屋赠与不公证有效吗

  律快车提醒您,房屋赠与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所以不公证是有效的。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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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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