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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谁侦办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2 16:03:54 人浏览

导读:

国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办。要举报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的财政部门、检查部门或是纪委进行实名投诉,或是选择邮寄举报信。

  一、国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谁侦办的

  国企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办,主要是因为这会涉嫌诈骗罪或者是贪污罪。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占有为目的,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如何举报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纪委投诉。根据套取资金的具体情况,可以分别向该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或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检察机关举报,注意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证据线索。也可以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纪委进行实名投诉,或者邮寄举报信。

  三、套取国家资金怎么处罚

  套取国家资金据为己有的话,可能构成贪污罪。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其处罚方式也不同,具体如下: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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