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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股份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9 00:21:56 人浏览

导读:

破产股份公司的股东的法律责任是按照认购的股份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破产股份公司的股东有哪些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份公司破产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破产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

  三、公司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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