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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到底对分公司欠款负什么样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8 11:13:34 人浏览

导读:

因分公司没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总公司对分公司欠款承担全部清偿的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设立的公司的名称要符合国家规定,并且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等。

  一、总公司到底对分公司欠款负什么样的责任

  总公司应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清偿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实际归总公司所有。

  二、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分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分公司章程;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分公司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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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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