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产权 > 房产赠与 > 赠与房产是否具有撤回权

赠与房产是否具有撤回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6 04:53:41 人浏览

导读:

赠与房产是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回的。赠与房产是将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如果需要办理赠与房产的,赠与人、受赠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办理公证;签订的赠与协议不得违法违规。

  一、赠与房产是否具有撤回权

  赠与房产是可以在权利转移前撤回的。例如:

  1.如果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但公益性赠与和办理遗赠公证的除外;

  2.受赠人有此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屋。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赠与房产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房屋赠与协议书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如下:

  1.协议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赠与人、受赠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即赠与人真实表示将自己所有财产赠与他人,并未受到胁迫、欺诈等手段签署赠与合同,受赠人真实表示接受财产赠与;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国家、公共利益;

  4.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三、房产赠与过户的手续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房产过户手续是:

  签订赠与合同;带齐相关资料签署赠与确认书;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缴纳相关税费;进行赠与公证与房产公证;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