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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可以进行苏州的工伤鉴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5 00:24:14 人浏览

导读:

苏州可以进行的工伤鉴定的苏州是的社保行政部门以及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工伤鉴定应得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食宿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

  一、在哪里可以进行苏州的工伤鉴定

  苏州工伤鉴定机构是苏州市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法律快车提醒您,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按时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备的确认等。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鉴定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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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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