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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格否定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7 13:51:25 人浏览

导读:

公司人格否定的主要条件是公司已经有进行登记,取得合法的人格,具体的行为条件是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并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公司人格否定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1.前提条件: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

  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在股东不当使用控制权,滥用法人独立人格,存在规避法律和逃避契约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造成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然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时则不得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此时,股东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也叫代位诉讼、代表诉讼)。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公司资本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在公司被用来作为回避合同义务的场合,公司的法人人格通常也将被否认。公司被用来回避合同义务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为逃避契约上的特定不作为义务而设立新公司从事相关活动,如竞业禁止义务、商业保密义务、不得制造特定商品的义务等;

  (2)通过成立新的公司逃避债务,主要是将公司资产转移到新公司而逃避原公司的债务;

  (3)利用公司对债权人进行欺诈以逃避合同义务。

  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如为了逃税、洗钱等非法目的而成立公司等。

  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却独立存在的价值。

  三、公司人格否定制度定义

  法律快车提醒您,为了制止滥用公司法人制度和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允许在特定情形下,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或公共利益承担的一种制度。

  设立公司人格否定制度,目的是防止法人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债权人,法院在个案中否认团体的法人人格,令其成员直接清偿法人团体的债务,即此时法人成员对法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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