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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哪里申请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5 01:00:23 人浏览

导读: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一、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向哪里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时间限制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未在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先由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由各当事人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再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书,加盖印章,并送达各当事人;最后由当事人及时签收,或者提出反悔的意见,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依法采用其他的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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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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