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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可以和附加刑一起使用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3 00:28:24 人浏览

导读:

主刑可以和附加刑一起使用。但是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其中,一般是主刑包括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

  一、主刑可以和附加刑一起使用吗

  主刑可以和附加刑一起使用。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规定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规定了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刑罚主刑的种类有哪些类型

  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拘役:就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3.有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强制其进行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没有刑期限制,罪犯被剥夺终身自由。

  5.死刑:也称生命刑,就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肉体予以剥夺而不是对犯罪分子的自由予以剥夺,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因此也称为极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为:

  主刑是针对主观人身;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刑具有主观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刑法的附加刑,也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特点在于它既能独立适用,又能附加适用。当附加适用时,附加于已适用的主刑,而且对于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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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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