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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事故责任由谁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30 10:22:43 人浏览

导读:

工地安全事故责任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工人与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一般是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是应当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一、工地安全事故责任由谁负责

  在工地上出了事故,应由施工单位或者施工者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工地出现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上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有组织、有指挥地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的破坏,便于事故原因的调查。重大事故要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工地出现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地出现事故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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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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