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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开庭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26 20:44:39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开庭费用一般是由原告预交,诉讼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但是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是法官调解结案的话,那么诉讼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一、离婚开庭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离婚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案件审理完毕后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离婚诉讼需要多少钱

  费用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离婚开庭费用

  三、离婚开庭后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在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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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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