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多久可以起诉
导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即它实际上是一个抽象的法律概念,内容极富于弹性和不确定,有待于就特定案件予以具体化,并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修正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3.协作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
4.情势变更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对方当事人无故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就应该进行催告,督促对方尽快的履行合同,经过催告以后还不履行合同的就可以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了。因对方不履行义务导致解除合同的,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就会自动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不再具有约束力。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履行期限是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只有确定的履行期限来临,债务人才负有全面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才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债务人并不承担现实的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也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履行期限的确定与否,对于当事人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因而成为合同内容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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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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