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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7 00:44:31 人浏览

导读:

无过错归责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发生损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不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只要有损害就需要承担责任。

  一、无过错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无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简单地说,有损害则有责任,无损害则无责任。

  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归责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谁造成了损害结果,另一方面由于主观过错不再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决定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是因果关系。当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时候,侵权责任即为构成。

  二、什么情况下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如下:

  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

  3.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4.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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