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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归责原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6 17:53:2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其中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来归责。

  一、民法典归责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以下三种: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如果行为人未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人民法院最终得以认定其具有过错,并据此确立侵权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

  1.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过错责任原则如何适用

  1.行为人实施的一定行为。

  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在大部分情况下, 行为人都是因为对他人的民事权益实施的加害行为而承担侵权责任, 如损毁他人财物。但是,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 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也可能产生侵权责任。

  如《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行为人的行为发生过错。

  在过错责任原则中, 是否产生过错是确定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 也是法院审判、调解侵权案件的主要考虑因素。过错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

  3.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

  这里的损害也是一个广泛概念, 不仅包括财产损害,还包括非财产损害,如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4.存在因果关系。

  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如何判断因果关系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对于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上,首先行为人一定是实施了某种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发生了过错,会导致他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这个时候就需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行为人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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