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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办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6-12 12:49:53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办土地使用权办理所需要的材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等。只有携带完备的材料,才能更顺利地进行办理。

  一、农村办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5.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6.地籍调查表(原件)、宗地图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原件),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该资料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调查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四邻指界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他人指界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8.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复印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类型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但是要以土地使用权合法出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土地使用权属于非货币财产,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转移土地使用权。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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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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