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理
导读:
1.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如果本人投了相关保险的,可以通知保险公司来获得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侵权人行使代位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1.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到现场处理追尾交通事故的,首先要对现场划定警戒区域,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有人受伤的,对伤员进行救治,再对现场进行勘察,确定事故责任人,出具责任认定书。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1.追尾对方全责,如果仅造成了财产损害,可以就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要求对方赔偿;
2.如果追尾造成了人身损害,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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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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