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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22 18:29:16 人浏览

导读:

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是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等。如在司法实践当中,被判无罪的话不会留有案底;而免于刑事处罚会有案底。

  一、免于刑事处罚和无罪的区别

  1.两者所依据的法律不同。

  免于刑事处罚所依据的是《刑法》,而无罪判决所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

  2.两者的所适用的条件不同。

  免于刑事处罚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轻微,二是不需要判处刑罚。只有当两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能适用免于刑事处罚。

  无罪要符合的条件:一是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二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即当法律规定为无罪的和证据不足的应当作无罪判决。

  3.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于刑罚的一种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仍构成刑事犯罪,会保留案底。

  无罪判决的法律后果是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不会案底。

  二、刑事处罚有哪些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三、进行刑事处罚要符合什么构成要件

  1.客体

  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中国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任何犯罪都必然要侵犯某一客体,不侵犯客体的犯罪是不存在的。例如,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及公民的健康权利。如果侵犯的不是刑事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就不构成犯罪。

  2.客观方面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活动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后果及其因果关系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不当为而为的积极行为,即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杀人。不作为是指当为而不为的消极行为,是指行为人有条件、有义务实施某些行为而不实施,以至于使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受到严重危害的行为,如玩忽职守。

  3.主体

  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4.主观方面

  是指《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包括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目的和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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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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