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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承诺不能撤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7 13:54:31 人浏览

导读:

承诺不能撤回的情形是承诺已经到达要约人或者是到达要约人时已经超过确定期限。承诺在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到达时才可以撤回。承诺撤回后就失去了效力。

  一、哪些情形下承诺不能撤回

  不能撤回的承诺有:

  1.承诺已到达要约人;

  2.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出了确定的期限。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承诺的构成要件包括:

  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承诺撤回

  三、承诺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1.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2.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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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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