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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31 12:30:08 人浏览

导读: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是相关的单位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以及建设资金已到位。

  一、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脯》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布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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