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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注意问题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18:22:34 人浏览

导读: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问题是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等。

  一、办理遗嘱公证注意问题是什么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

  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6.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

  7.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公证的程序是: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

  三、民法典中遗嘱公证后公证处留存吗

  民法典对遗嘱公证后公证处是否留存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公证处公证时,一般不会留存遗嘱的原件,但会留存遗嘱的复印件,经申请人进行签字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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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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