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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2-08 10:24:38 人浏览

导读:

公证遗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所有订立遗嘱方式中最具有法律依据的一种,因此办理遗嘱公证当然不能是随便的地方,只有是依法设立的有权利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办理的,才能订立有效的公证遗嘱。那么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证遗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所有订立遗嘱方式中最具有法律依据的一种,因此办理遗嘱公证当然不能是随便的地方,只有是依法设立的有权利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办理的,才能订立有效的公证遗嘱。那么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的机构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办理。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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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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