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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该怎么理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22 06:54:19 人浏览

导读:

确定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的理解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确定合同履行地接受货币一方该怎么理解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履行有哪些具体规则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1.全面履行原则,即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3.节约资源原则,即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提醒您,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违约方是免责。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也要承担责任的,违约方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法律上对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害,以免责为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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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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