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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广告属于要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07 00:18:13 人浏览

导读:

属于要约的广告需要满足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方式订立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一、什么样的广告属于要约

  广告构成要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可以采取要约方式订立合同。

  二、广告法中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广告法中的禁止性规定就是:

  1. 广告中禁止含有使用军旗、军歌、军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色情、赌博等内容;

  2.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3.禁止在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4.禁止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5.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等等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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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广告侵权的如何赔偿

  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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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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