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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19:23:36 人浏览

导读: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两者的内容不同、范围不同、责任后果不同等。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行为不同等。

  一、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在于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严格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

  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示您,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具体如下:

  1.一般侵权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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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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