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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9 00:37:00 人浏览

导读: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种类包括了婚后尚未治愈的疾病、存在直系血亲、患有艾滋病、淋病等情形。婚姻无效宣判一般是需要在六个月内的时间宣判的,根据法院审理的程序而决定。

  一、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种类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种类有:

  1.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麻风病;

  2.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的;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婚姻无效宣判多久

  婚姻无效宣判期限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宣判,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无效婚姻起诉状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效婚姻起诉状应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个人所欠债,个人偿还,共同所欠债,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而且,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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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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