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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子女是否享有集资房居住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8 11:16:28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中子女是否享有集资房居住权视情况而定。如果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对父母的集资房享有居住权。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民法典中子女是否享有集资房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父母有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如果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对父母的集资房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居住权是否优先于产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所有权优先于居住权,但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后,房屋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用、使用的权利,在居住权期限内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集资房居住权

  三、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随着“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也随之消亡。即“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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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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