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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应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2 10:41:52 人浏览

导读: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应由被告来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应由谁承担责任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赔偿应该由案件的被告承担,被告是造成人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刑事案件能不能撤案

  刑事案件能撤案。如果案件正处于侦查阶段,经侦查机关调查后,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又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对案件进行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民事赔偿

  三、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是: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6.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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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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