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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27 09:50:14 人浏览

导读:

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等。

  一、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内容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夫妻扶养义务条件有哪些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1.一方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将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对方确实有能力扶养,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的,可能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够生活,摆脱困难境地。

夫妻扶养义务

  三、夫妻扶养费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请求给付扶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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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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