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工程质量事故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过程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过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10:59:54 人浏览

导读: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及时暂停工程,并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并制作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过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