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仲裁法 > 仲裁规则 > 仲裁的时候经济补偿如何算赔偿金额

仲裁的时候经济补偿如何算赔偿金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1 07:27:41 人浏览

导读:

仲裁的时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出现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支持。

  一、仲裁的时候经济补偿如何算赔偿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金交个税吗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2.法律快车提醒您,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什么时候会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