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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做工伤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4-28 17:51:12 人浏览

导读: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情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内三十日内提出工伤认定并上报工伤保险,若用人单位不作为,则劳动者或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有一年的期限提出申请。因此,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申请工伤认定等事项。

  一、怎么去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工伤之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的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三、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可以。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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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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