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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汽车出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2 01:16:01 人浏览

导读:

民法典汽车出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是由驾驶人员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出租房有过错的,需要承当连带的责任,具体如明知驾驶人员酒驾或者是没有驾驶证的任租借车辆的。

  一、民法典汽车出租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出租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由驾驶人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果出租方有过错的,对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抵押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1.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十三条,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因此,抵押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针对保证这种担保方式而言的;而抵押这种担保方式是没有连带责任说法的,抵押人以抵押物承担责任。

  三、补充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补充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

  连带责任是由各责任人共同行为或共同义务而引起;补充责任的产生是由于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各自独立的行为,主责任人承担责任;

  2.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

  在补充责任中,补充责任人有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中,责任人均无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

  3.能否追偿不同:

  在补充责任中,除因一般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外,其他事由所致补充责任,因其责任范围与其行为相应,也即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般不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连带责任中可进行内部追偿;

  4.责任范围与风险负担不同:

  在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而补充责任在实践中大多为部分给付,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证明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在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注册资金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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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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