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费 >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问题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问题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6 17:53:09 人浏览

导读: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问题包括抚养费的金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一般都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进行确定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增加的,满足法定情形即可,如子女患病需求增高等。

  一、父母离婚后抚养费问题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问题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根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可以变更增加吗

  抚养费可以变更增加。法律快车提示您,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水平;子女患病、学费增加的;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变化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还有探视权的。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