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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哪些法律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0 02:48:43 人浏览

导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责任有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夫妻一方因与他人同居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哪些法律责任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律责任有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以只要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配偶与他人同居,就有权基于配偶的过错行为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同居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置

  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置方法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一般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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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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