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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4 12:09:18 人浏览

导读: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主要是在不可抗力、双方均存在过错、意外事故等情况下。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不同,行为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条件也不同。

  一、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范围是:

  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

  第二,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三,关于意外事故是否可以免责,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

  二、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法律快车提醒,过错推定适用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三、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10.机构违反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机构承担无过错责任。

  11.因产品致患者损害的,机构与产品提供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为无过错责任。

  12.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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