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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3-26 10:53:35 人浏览

导读:

电子邮件合同可以撤销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撤销事由,如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一方采用了欺诈胁迫手段等。电子邮件合同依法订立的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电子邮件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电子邮件合同可以撤销的,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二、电子邮件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邮件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快车提示您,电子邮件是订立合同的形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是:

  1.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的话就按照该协议约定的内容处理。

  2.没有达成协议的,可以由法院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调解。

  3.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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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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