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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已写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05 21:09:04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已写的,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事宜等内容,签订完成后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已写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已写的。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示您,不可以协议离婚的情形如下:

  1.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婚姻的,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但是仅限于财产分割条款。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表示反悔,想依法推翻的,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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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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