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社会劳动保险 > 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1-09 14:29:37 人浏览

导读:

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的办法是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非全日制用工一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应与缴费水平相等,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工伤保险。

  一、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怎么办

  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保的办法是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非全日制用工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一种用工方式,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

  三、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考勤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不需要进行考勤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