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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4 13:13:13 人浏览

导读:

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的区别包括无过错原则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原则具有教育、惩罚等性质,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进行举证。

  一、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

  无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推定的区别:

  1.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2.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

  3.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责任并非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只是将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加害人。

  4.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

  二、无过错原则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有这些:

  1.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无过错原则的免责事由

  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免责。

  2.受害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

  3.第三人的过错所导致的免责。

  4.阻却违法性的免责。

  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执行职务和受害人同意等事由造成他人损失,由于行为的合法性,不具备违法性而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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