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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的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1 07:42:16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房产的分配方式是一方房产不参与分割,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一般平均分割。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方便生活原则等。

  一、夫妻离婚房产的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的分配如下: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参与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并且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一方反悔的解决办法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律快车提醒您,但是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的,就会被驳回诉讼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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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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