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宅基地 >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里办理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里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2-24 16:38:00 人浏览

导读: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农村宅基地办理过户手续是由双方共同至村委会提出申请待受理通过后,向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待调查公示。

  一、农村宅基地过户去哪里办理

  农村宅基地过户去管辖范围内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

  二、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如何办理过户手续如下:

  1.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委会受理后,向国土资源所提出申请;

  3.国土资源所进行调查,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十五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过户

  三、农村农民一户能拥有几处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超过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法律快车提醒您,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