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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1 12:26:17 人浏览

导读:

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在于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准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行为人必须为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才能不承担责任。

  一、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

  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的区别: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过错推定适用是指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故意或过失。一般情况,以上四要件均由原告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构成侵权。但在过错推定情况下,侵权人是否有过错实行推定,由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过错责任谁举证

  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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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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