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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继承人怎样办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27 12:35:09 人浏览

导读:

公证继承人办理需向公证处提交材料并审核,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继承人放弃继承须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代位继承非法定继承,指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

  一、公证继承人怎样办理

  1.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公证继承人的办理程序包括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公证处的审核审批。

  2.一旦审核通过,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4.公证机构在审查申请材料后,如果认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那么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5.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需要补充证明材料或核实有关情况,那么这些时间将不计算在内。

  二、继承人如何放弃继承

  1.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那么他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愿。有效的放弃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由继承人本人作出,他人无权代替;

  (2)继承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特定时间内作出,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如果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没有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那么将视为放弃受遗赠。

  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如果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那么他的放弃行为将具有法律效力。

  4.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六十日内,如果没有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那么将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代位继承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人并不是法定继承人。

  1.代位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可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法定继承则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3.在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代位继承人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5.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6.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其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

  总的来说,代位继承与法定继承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区分。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继承制度,并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遗产分配和继承是个复杂的问题,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在法律快车,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咨询,帮助你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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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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