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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工会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5 16:21:29 人浏览

导读:

成立工会的条件如下:有二十五人以上的会员,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

  一、成立工会的条件

  成立工会的条件如下:有二十五人以上的会员,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工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工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成立工会的条件的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怎么样成立工会

  成立工会,首先应当向上一级工会提出报告,之后发展会员以及召开大会等。工会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工会法》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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