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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延期一个月合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06:15:37 人浏览

导读:

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如果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则不合理。用人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则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试用期延期一个月合理吗?

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如果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则不合理。用人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则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试用期延期一个月合理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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