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行政法律 > 行政处罚法 >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15:18:05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扣留驾驶证的时限规定为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一般情况下,扣留驾驶证的时限规定为十五日。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扣留驾驶证的时限

扣留驾驶证的时限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